繁体版 ENGLISH 移动版 无障碍版 微信 RSS订阅
轻触这里关闭目录
来源:发布时间:2017-11-02
答:现行的商事登记制度,将许可审批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的经营资格问题,通过前置审批制度与主体资格登记挂钩,将本应属于许可审批部门监管的经营资格问题,通过商事主体登记事项的形式,融入到商事主体登记监管中,客观上导致许可审批部门与商事登记监管部门职责不清、监管真空的现象时有发生。
转载时间:
如打开后仍无法播放,请检查您的浏览器是否是最新版本,为了您的上网安全和上网体验,推荐使用最新版 IE 浏览器或 Chrome、Firefox、Safari 等新型浏览器的最新版本。
相关稿件:
附件下载:
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